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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x】God is dead 上帝已死(警告:超人黑化) 11 2/1

把这段发完之后我要修改一下前文。

本章基本走剧情,人物开始增多。老爷出场倒计时ing



11


哥谭警局寄生于一栋古老的仿维多利亚风格建筑之中,雾霾的灰刻入大理石的缝隙里,将其变成某种僵死生物皮毛的颜色。头顶上的太阳在阴雨中面目不清,像幼儿用粉笔随意画在人行道上的痕迹,被往来鞋跟踩到模糊了。克拉克不知道是哥谭的氛围使得她的建筑们都阴郁且拒人千里之外,还是反过来,也或许二者是相辅相成。

他原本在GCPD有个线人,是位拉美裔基层警官,用胆量换比平均工资多十美元的月薪。许多在别处不肯明码标价的事物在哥谭都愿待价而沽,比如人命,黑市里出几千美元就可以买巡逻警的项上人头。现在克拉克还会偶尔拜访殉职警官的遗孀,给她送一些婴儿用品——她的预产期快到了。

他到的时候,已经有些同行聚集在台阶上了,他们翘首以待的姿势像一群以食腐为生的鸟类,发顶的灰尘都有一种急切之意。克拉克决定来一个后来居上,他绕到建筑后面去,那里有个入口。街角躺着一个流浪汉,眼睛和莱克斯一个颜色,是盛夏榛子树叶的颜色,猫科动物最常有的瞳仁颜色。克拉克像被氪石戳了一下。



“你怎么……伙计,今天FBI来了,你不能就这么出现在这里!”

克拉克偷渡进警局的计划宣告失败,他被人从身后拽到了笤帚间。

“迪克,为什么FBI会来这里?”他直接问,一边抓住衣领,迪克用力不小,可怜的布料有点变形了,他只有两套换洗西装。

理查德·迪克·格雷森副队长有一张缺乏冲击力的脸,过于圆润柔和的鼻子和上挑的嘴角,配上深蓝色的眼睛和剑眉,可能更适合出演言情电视剧,而不是在这里打击犯罪。他跟莱克斯同年,妻子是前局长戈登的女儿芭芭拉,二人育有一个女儿。他心态清明,正义感比光都直观,也像光般耀眼。

此刻副队长显然在生气,只是毫无威慑力:“我无可奉告,好吗?你到底怎么进来的?”

“从法医工作间那儿进来的。”克拉克非常冷静地说,因为他很清楚关于GCPD太平间曾经闹鬼的传言大多要归功于面前这个人经常给蝙蝠侠机会让他能直接接触尸体。

迪克揉了揉眉头,他不该那么做的,他已经有抬头纹了。克拉克想进一步问些讨人厌的典型记者问题,但有人在外面叫了迪克的名字。

迪克警告他:“你最好从原路返回。”他甩上门。哥谭常常——很悲惨地——有连环杀手出没,大多数时候警局都要自己负责。之前他们还有个黑衣外援。而且按程序来说联邦调查局应该等待地方请求协助,而不是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接管一切。不过市长目前正面临渎职调查,因此在讨好调查局上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基层警察就得应付这些名字奇怪、穿着昂贵、趾高气扬的家伙。他站到刚刚到处找他的布鲁克局长*旁边,对高级探员尼格马——看在上帝的份上这是哪门子姓氏啊——伸出手。

探员瘦高得像一颗正抽条的树,年轻得简直荒谬。五官干净像敞开的门户,反而让人觉得在掩饰什么。可是他口才很好,口音也很好,绵软得像没有纹理和个性的棉花:BAU愿意合作;当然是本地警察最适合调查案件;我们只负责给侧写,不会妨碍你们办公;我们只需要好咖啡就可以啦,说到最后他们一起笑起来。气氛轻松如酒会,每人都感到各司其职的松快,然而克拉克·肯特跑了出来,再次验证记者的不识抬举是普世规律。



“请问,FBI是否认为发生在哥谭的这起案件是独立案件?”

爱德华·尼格马喜欢穿有精致剪裁,别致细节和俏皮颜色的西装,牛津鞋上露出颜色鲜艳的条纹袜,半长的深棕色头发总是打理得恰到好处,透露出一股漫不经心的时尚派头。人们第一眼看到他,总会觉得这是个模特或者演员。按常理来思考,这样的人绝不可能让受害者家属或濒临崩溃并挟持人质的嫌疑人信任,然而爱德在过往的经历中发现事实完全相反。他花衣吹笛手的气质使每个面对他的人无一例外地卸下心防,他是你素未谋面的友人、是毫无威胁的敌手、是予人同情的共犯。经由无数次优化的诚挚,在他的双眼里免费抛售给世界,凭借这种游离于人世之间的人格特征,他无人可挡。

这招是他和莱克斯的其中一个相同之处,实际上,是他从这个比自己大一岁的学长那里学到的最有用的东西之一。莱克斯看穿他,拯救他,把爱德华变成自己彻底的同谋。利益、目的和情感混合在一起打发烤制,只要称好重量比例合适,就能做出互利共赢这块世界最甜美的蛋糕。

通俗一点,他们都有病,疾病导致疑问,疑问又反过来拖累沉疴,唯物主义者最爱的螺旋式辩证法。无问者才不能参与世界运行,莱克斯的问题是资本悖论和精神疾病,爱德的问题则是他的头脑本身,如果反社会是一种人格特征,那么为什么不是社会本身出了问题?大学时师长希望他投身物理学数学这类的领域,可是如果没有鲜血的甜腥气息、不能引发真正的痛苦、听不到惨叫的回音,还有什么意思?犯罪难道不是人类最伟大的谜团吗?它们诞生于人类社会形成的那一刻,是人类所特有的,能让人有别于动物的真正特质——没人会认为狼吃自己的孩子是犯罪,但人吃人就是犯罪,这其间的道理又何在呢?他就在那其间,走在兽性与人性的边缘,在那滚烫的深渊上,他能凝视罪恶,却不会被其吞噬。爱德热爱谜语,而谜题总会有答案的。

但是超人出现了,这道题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这会是地球的转折吗?亦或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无解的迷题?他不知道,但多年来存活于犯罪之间的人会发展出一种近乎偏执的第六感,让他在面对克拉克·肯特时脑中模糊略过红披风的一角。他没有抓住这一角,后来再回想,爱德很是泰然。后悔是隔夜的冷盘,应该倒掉,他从不后悔。

“无可奉告。”他说,必要地将责备加入语气中,“哥谭警局可以随便进记者吗?”

哈维·布鲁克是那种容易脸红的肤质,此时他看上去像罐头里最后一片牛肉:“把他拉出去!”

克拉克推了一下眼镜,无视迪克拼命向他做“快走”的口型,对刻意背转身的探员说:“是否哥谭的案件和大都会的案件应该并案?”

“警局工作不需要记者插嘴。”布鲁克说,他倒是挺有权威感的,不过肯特记者在任何地方都是个愣头青,所以他只盯着尼格马探员,一副“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不走”的态度。

爱德皱眉:“这与你无关,案件进度请咨询发言人。”他说着往办公室走,迪克和局长跟在后面,两个瘦高的人中间夹着个矮胖子,看起来很有些滑稽。克拉克被别的警员拉着,他感到警棍戳在肋骨下方。某种激动唆使着他接着说下去:“你们没有检查现场,也没有仔细考虑受害者特征,因为死的是移民、是偷渡者、是未成年或从事特殊行业的女性——”

只有迪克回了头,他震惊的表情里,职业性的冷静松动了。优秀的采访记者懂得这时候该奋起直追,好得到更多信息,克拉克却一动不动,他要说的已经说完了,该听到的人也已经听到了。莱克斯为什么要在刑侦科安插人手?尼格马的气质中有种熟悉感,他们都在燃烧着比自己身体更庞大的火焰,克拉克能听到莱克斯在敲键盘,背景乐是莫泊桑的法语有声书,莱克斯不喜欢纯然的安静。

记者还是被赶了出去。街角的报纸在报道妓女被杀案,她们没有一个人到了法定饮酒年龄。警局二楼靠窗的位置有个胶囊咖啡机,爱德往杯子里加很多糖,他看到克拉克·肯特的步态,和媒体人不同,那是领袖的姿态,任何廉价西装和笨拙微笑都不能遮掩。一个既采访莱克斯·卢瑟又为超人写专栏的记者,爱德抿着咖啡,发现自己忘了搅拌,饮料一口中先甜后苦,味道竟然如此泾渭分明。



克拉克来到疗养院,接待的女士顶着一头高耸的灰发,以怀疑的眼光打量着他。等到克拉克搜出名片,故意提到自己做过的超人—企业家对比报道时,女士的表情明显缓和下来。

“你得明白,卢瑟先生不希望别人打扰他母亲的疗养。”她说,居然带点伦敦口音。

话虽如此,因疗养院不是只有卢瑟夫人一位病患,克拉克还是得以入内。他一边做笔记,一边窥视此行目的所在。幸好这建筑不像警局大楼一样含铅,但要甩掉引他参观的这位女士依旧很难。她喋喋不休地赞美着出资方卢瑟先生,似乎希望克拉克的报道能带来更多投资。透过重叠门墙,他能看到大多数居民在花园里喝茶。他们都是哥谭有产阶级的老人,自己或者子女有稳定年薪,穿干净的高尔夫球衫,身后站着训练有素的看护。在这些老人中找到玛利亚·卢瑟并不难,她那头提香画中女性般的耀眼红发依旧闪亮,即使能从发顶看出染色的痕迹,也能想象得出她年轻时该是什么模样。她瘦得像骷髅,眼瞳虽意外透彻,却僵死如石,有吸毒成瘾者通用的疏离神情。克拉克假装对领路女士口中的莱克斯科技出品新轮椅充满好奇,实际上却在思考脱身之法。突然手机发出响声,他连忙对女士表示歉意,退到一边。

“克拉克,你在哥谭吗?”

“我在,怎么了?”克拉克看到通话人显示的是路易斯,不禁有些紧张,他知道她在GCPD一定也有线人。这下要挨两次骂,一次是职场前辈加前女友,一次是铁腕编辑,然而路易斯的来意却大大出乎他所料。

“卫理公会出事了,吉米和凯特在教堂,你快去市立医院!”

“什么?”他问,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跟随着天空中一群盘旋的白鸽。






* 哈维·布鲁克:詹姆斯·戈登曾经的搭档,如今戈登退休,他接任局长。漫画中哈维年龄更大,我有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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